关于助力盘活存量资产调整相关交易服务费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抓紧编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专项2023年计划的预通知》《关于市属国有企业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通知》要求,为充分发挥好全省统一的数字化平台功能和优势,助力存量资产盘活,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同时降低企业资产盘活成本,嘉兴产权公司就项目交易服务费做出调整。
符合条件的存量资产盘活项目交易服务费:在嘉兴产权公司收费标准基础上,给予交易双方各50%的优惠,且单笔服务费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具体可参照执行该收费标准的项目如下:
1.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用于“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的项目。
2.进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专项2023年计划”的项目。
3.《关于市属国有企业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通知》“四张清单”内的项目。
如省、市相关部门调整或扩大盘活存量资产项目清单,交易服务费仍执行上述标准。
联系人:陈先生,0573-83151205,18105739632
叶先生,0573-82821961,18267347366
范女士,0573-83151205,13750772831
特此公告。
嘉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3年4月3日